中時更新日期:2010/08/19 02:52 林金池、蘇瑋璇/北縣報導

 血拼猶如障礙賽▲屈臣氏在樓梯堆放商品,造成民眾摔跤受傷,受傷的民眾打算提告,但屈臣氏則採取強硬的態度。(實習記者楊哲維攝)


知名藥妝連鎖廠商屈臣氏將促銷物堆滿樓梯走道,又傳出意外!造成瑞芳、土城兩起民眾摔傷骨折。受傷民眾指控,業者不賠醫藥費,甚至還嗆聲:「告贏就賠妳!」業者強調,民眾要求「天價賠償」,才交由第三公正單位裁決。


瑞芳六十八歲黃姓阿嬤,去年十月底出國前夕,到瑞芳明燈路屈臣氏瑞芳店購物。店內物品堆置在樓梯,阿嬤下樓時不慎跌倒,送瑞芳礦工醫院發現左鎖骨骨折,無奈只好取消旅遊在家休養。期間,屈臣氏店內人員均陪同到醫院就醫,也口頭允諾賠償。但事後雙方對和解賠償金額認知不同,目前仍在訴訟中。


卅九歲吳姓婦女,今年四月到土城金城店內消費,下樓梯時不慎被促銷物品絆倒,造成左腳骨頭斷裂、膝蓋挫裂,到醫院躺了十天才出院,左腳還打了三個月石膏,至今仍在復健中。她質疑店家僅口惠,不出醫藥費,令她氣憤難平。


吳小姐說,今天消費者要的只是句「道歉」,以及賠償相關醫藥支出,但協議和解的時程一拖再拖。消保官介入調解後,屈臣氏代表甚至說出:「我們是香港商,告贏就賠妳。」


北縣府消保官楊舜惠指出,據《消保法》第七條:「…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,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。…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,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…」


楊舜惠強調,業者在樓梯上堆放促銷物品,本來就會影響行走動線,況且跨國企業應該承擔更多社會責任,如果動不動就跟消費者法院見,難免影響社會觀感。


北縣府工務局、消防局人員指出,店鋪公安雖不像賣場嚴格,但樓梯堆放雜物原本就影響避難逃生。他們懷疑店家當初申請「使用執照」名實不副,一旦接獲消費者檢舉就會立即清查。


屈臣氏人員指出,兩起案件發生時,店員都有表達關心,並願意負起醫療等相關賠償責任,但原本達成的和解金額,沒多久翻成兩倍、三倍,甚至非常多倍。


屈臣氏人員強調,合理範圍內的賠償絕對會處理,但這兩起案件的賠償金額超乎想像,比方說打掃費用、探望費用等都要納入,因此才會希望交由第三公正單位裁決,如果公正單位判決屈臣氏敗訴,絕對會依法給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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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梯堆放雜物原本就影響避難逃生,本來就是理虧在先,

屈臣氏代表甚至說出:「我們是香港商,告贏就賠妳。」

香港商又怎麼樣,月亮比較圓嗎?簡直欺負人,

和解金額可以慢慢談,不應該建立於公正單位判決之上

財團賺錢之餘,也要做好公安的問題,不然就是罔顧人命,

以賺錢為目的,十足的勢利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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