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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11/07 03:27
中國時報【黃琮淵/台北報導】

信用卡帳單,這個月來,下個月未必會來!繼北富銀後,新光銀昨日宣布,明年起若單月總應繳金額低於1千元,帳單周期將改為「兩個月」為一期,而當月消費金額也將併入次月帳單中,待收到合併後的帳單,一併繳款即可。

銀行主管直言,一個月刷不到1千元,反應出此卡並非持卡人的「主力卡」,既然不是主力卡,持卡人可能刷過就忘,忘了帳單,就會忘了繳款。最後的結果可能是產生幾百元的違約金,又打到客服中心抱怨,徒增雙方困擾。

除此之外,還有成本考量。銀行主管分析,若非申請電子帳單,一般紙本帳單由印出到寄送到帳單地址,都得花錢;再者,若持卡人透過郵局劃撥、超商通路繳款,銀行還得額外付代收費,帳單「愈寄愈賠錢」,索性降低寄送頻率。

發卡銀行表示,每月帳單低於1千元的持卡人,多半是辦水電費代扣或分期業務,卡片平時根本不帶出門,也幾乎不刷。如果是這樣,建議將代扣集中到平時有在用的卡片上,因有愈來愈多的銀行,在每月消費不到1千元時連點數都不給,等於白刷、白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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